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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17-01-13 11:44:12来源: 作者:点击:

关于开展2017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根据《中共湘潭市纪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潭纪办发〔2016〕10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2017年春节期间开展全市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严明纪律要求,明确“十个严禁”

  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省委和湘潭市委“899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烟酒、花卉等年货节礼;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违规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企业和私人宴请;严禁用公款旅游、度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严禁年底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团团伙伙、搞小圈子,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借车;严禁参与封建迷信、赌博活动。

  湘乡市纪委举报电话:12388,也可以通过湘潭市纪委监察局微信公众号“廉洁湘潭”点击“四风举报”举报反映。

  二、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把中央、省委和湘潭市委“899规定”精神落到实处,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加强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表现,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谋划,统筹安排部署,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重点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加强宣传引导,重申和强调有关纪律要求,开展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要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早扯袖子早提醒,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纪律红线;要对发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整治、严肃查处,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负起亲自主抓、直接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主责,以身作则、当好表率,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以上率下、传导压力。

  三、加强明察暗访,确保令行禁止

  全市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由市纪委负责综合协调,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单位参与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盯隐身变形的“四风”问题,继续深化“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明察暗访,认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搞小圈子,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或向其他单位借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群众的举报线索,要及时查核,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市公安局负责对全市各宾馆、茶楼、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员干部公款娱乐、参赌涉赌的情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城区各主要路段、出城口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无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情况;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地税局负责对市内各宾馆、酒店、超市和卖场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调阅发票等方式,重点检查有无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玩乐、公款购买节礼、商业预付卡等情况;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重点抽查三公经费的开支情况,重点检查有无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烟酒、花卉等年货节礼,是否存在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是否存在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

  四、把握“四种形态”,强化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湘潭市委“约法九章”精神问题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切实抓好春节期间“四风”问题的执纪问责。要加大问责力度,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四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让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和节日慰问金伸手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要坚持“一案三查”,用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对“四风”问题严重、发生顶风违纪,专项监督检查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发现问题隐瞒不报、袒护包庇的乡镇(街道)、部门或单位,严肃追究有关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加大对“四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市纪委将成立明察暗访组对各乡镇(街道)、市直单位(部门)落实本方案的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监督再暗访,确保该方案落地落实。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整改措施,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市直机关单位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要在2017年2月6日前将春节期间监督检查专项活动情况报至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并将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报至市纪委案管室。

 

湘乡纪发〔2017〕2号: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doc
文件类型: .doc d38b8ac556711666089129f2454e1ac4.doc (32.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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