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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17-02-15 17:26:49来源: 本站原创 作者:点击:

  各乡镇街道,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湘乡纪发〔2017〕2号)的要求,2017年春节过后,市纪委联合相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了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纪律情况

  在督查中发现,泉塘镇、育塅乡、月山镇、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在考勤签到制度和工作纪律方面执行得比较好,但仍然有以下单位存在工作纪律松弛、签到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1.2月7日上午,毛田镇政府机关大部分干部、职工均未按时签到,签到时间普遍在8:30分以后。

  2.2月7日上午,潭市镇政府机关有多名机关干部未签到。

  3.2月7日上午9:00分,市地税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周玲、曹思未在工作岗位。

  4.2月14日下午14:30-15:30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局临聘人员赵伏红在市内某KTV内唱歌,且之后未及时返回单位。

  二、党员干部涉毒情况

  根据市公安局移送的近期查获涉毒人员的名单,通过人事、组织部门的身份甄别,发现以下12名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涉毒问题:

  1.2016年10月,昆仑桥街道干部李某田(中共党员)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五日。

  2.2016年10月至12月,市电力局职工周某红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五日。

  3.2016年10月26日19时许,东郊乡干部汪某波(中共党员)因吸毒成瘾,被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二年的决定。

  4.2016年10月29日上午9时许,市房产局干部王某洪(中共党员)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十二日。

  5.2016年11月上旬一天晚上23时许,东郊乡干部黄某谦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五日。

  6.2016年11月上旬一天晚上8时许,望春门街道干部魏某彬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对其罚款500元。

  7.2016年11月12日22时许,市卫计局干部王某闪(中共党员)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8.2016年11月14日晚,市交通局干部龙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对其罚款500元。

  9.2016年11月21日,望春门街道干部刘某因多次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2016年12月2日又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依法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0.2016年11月23日晚,市审计局职工罗某文(中共党员)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五日。

  11.2016年12月7日至12月17日期间,昆仑桥街道红星村党员谭某庚多次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12.2016年12月13日,望春门街道城北村村干部辜某森(中共党员)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五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作风建设相关纪律规定,经市纪委(监察局)、市作风办研究,决定对毛田镇、潭市镇、市地税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局、东郊乡、市房产局、昆仑桥街道、望春门街道、市电力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进行通报批评,并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中扣分。责令毛田镇、潭市镇、市地税局、市人社局抓好工作纪律的执行,深入查找工作中的漏洞和不足,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责令市地税局对周玲、曹思进行组织调查;责令市人社局对赵伏红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市卫计局、东郊乡、市房产局、昆仑桥街道、望春门街道、市电力局、市审计局、市交通局按管辖权限对上述涉毒人员予以立案处理。

  上述单位必须将处理结果和整改措施情况在2017年2月28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和要求,持续积累风清气正的正能量,形成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和狠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

 

                         中共湘乡市纪委 湘乡市监察局

                                    2017年2月15日

 

 

湘乡纪发〔2017〕4号:关于2017年春节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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